北京市质监局在最近对北京市的化妆品、杀虫用品和一次性纸杯等产品的质量监督抽查中发现,北京多尼克化学有限公司生产的“斯丽康”牌规格型号为1kg/瓶的洗发香波因泡沫仅达到40mm,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。 市质监局发布的抽查结果显示,索菲斯化妆品北京有限公司在企业标准中规定产品pH值为4.0~7.0,而其生产的“贝特娇”牌规格型号为100ml/瓶的植物调理液pH值的检测结果仅为3.0。 目前,市质监局已责令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停止生产、销售并督促其整改,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。